一、辦理依據
依據臺南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及本局280222公告(諒達)辦理。
二、參加對象及報名方式
- (一)本市國中小教師: 請逕至學習護照報名。
- (二)家長、志工及社會人士: 為鼓勵家長、社區團體及企業單位參與學生適性輔導工作,歡迎有興趣之家長、志工、退休教師、社區民眾、青少年輔導工作人員等參加,請至學生適性輔導研習報名表單填寫報名資訊。
三、研習資訊下載
各研習計畫(含課表)詳如附件,或請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相關檔案。
依據臺南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及本局280222公告(諒達)辦理。
各研習計畫(含課表)詳如附件,或請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