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4 月 10 日府新傳字第 1120460876 號函辦理。
二、有關「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及標線,車輛應停車(車輪須完全停止狀態),確認無人車再通過。」
三、請各校予所屬電子螢幕(如 LED 、跑馬燈等)、資訊可變號誌( CMS )、官方網站、 Facebook 粉絲頁或所屬 APP 資訊平台協助進行宣導。
課程計畫
登革熱防治
教師入口
學生入口
因材網
學習吧
因雄崛起
PAGAMO
酷英
生生用平板
校慶歌曲
立人圖書館
布可星球
Hami書城
立人少棒隊
志工團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