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校內收件截止日:114.09.02(二),請將作品繳交至輔導室輔導組。
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 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案徵選活動分「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作品請學校採團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各類送件 件數規定如下: 6 班以下學校最多 5 件、 7-24 班學校最多 10 件、 25 班以上學校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 另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14 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一)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擇一類別,限作品一件,請勿重複送件;超過規定件數請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 7-24 班各類最多請送 10 件; 25 班以上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至多 5 件,以上皆採線上報名。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網路報名:114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8:00 至 9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5 : 00 止,報名步驟說明如下:
步驟 1 :校內初審完畢後,學校統一至教育局填報系統報名填寫 114 年度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
步驟 2 :分別列印出以下2張表格(如附件 1 及 2):
1.學校送件清單 (需核章,送件時一併繳交)
2.個別報名表件 (需作者親自簽名並自行黏貼於作品後)
(二)送件時間:114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至 9 月 9 日(星期二)上班時間(8 : 00-17 : 00)內送達或寄達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730 台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 樓),由學校統一送件。
六、各類作品參賽規格與評審原則請詳見附件--徵選活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