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以下稱本辦法)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 109 年 8 月 31 日修正發布。
茲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制定施行,檢討修正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及部分不合時宜之規範,並因應實務作業需要,修正本辦法。
檢送本辦法修正條文各 1 份(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上開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