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業經銓敘部以 109 年 11 月 24 日部退五字第 1095301757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
檢附「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之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