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教育局 110 年 2 月 4 日第 173104 號公告及同年 3 月 23 日第 175051 號公告辦理。
二、有關開學後入校體溫量測措施執行至 110 年 3 月 26 日止,自 110 年 3 月 27 日起,請持續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出門上學前應量測體溫,配合每日登載於家庭聯絡簿,如有發燒不適情形,請就醫並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課;就醫後請回報學校診斷結果。
三、校外人士(如家長、外賓、洽公訪客等)進入校園,請遵守實名(聯)制登記、量體溫及佩戴口罩措施,並婉拒有傳染風險者進入校園。
四、防疫期間,本校持續落實校園防疫措施及勤洗手、咳嗽禮節、生病不上學等衛教宣導,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保持教室通風換氣良好,以及備妥適量洗手設備及防疫物資,提供校內緊急應變、身體不適或特殊需求時使用。請家長協助孩子準備個人衛生用品如口罩、衛生紙、手帕等,以加強個人防護措施,共同維護師生健康。
五、如有相關疫情變化,再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或本市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相關之防疫決定,調整相關防疫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