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2 年 10 月 20 日於新市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四、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五、請欲參賽之學生於 112 年 9 月 23 日(星期六)前繳交作品及報名表至輔導室資料組。
六、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七、本市比賽將依據上開全國美術比賽計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