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0526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以滿足國民小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若各校有閩南語師資需求,請推薦教師參與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三、研習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若有意推薦教師之學校,請於 113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16:00 前將薦派名單之 odt 格式檔案及完成核章彩色掃描之 pdf 格式檔案(如附件)E-MAIL 至 zuming@mail.tainan.gov.tw 本指員王姿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