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類藝術才能班鑑定考試將於本週六舉行,請家長和考生留意以下訊息:
一、鑑定測驗試場位置圖與考場座位表請查閱附件
二、測驗日期: 113 年 4 月 13 日(六)
三、測驗流程
時間 |
活動 |
說明 |
08:00-08:20 |
報到 |
考生於考生報到處,由考場工作人員統一帶至考場。 |
08:20-08:30 |
試務準備,考生進場 |
考生中途不離開考場,中場休息於座位上休息。 |
08:30-10:00 |
「平面繪畫」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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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20 |
中場休息,不得離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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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40 |
「創意表現」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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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 |
考生離場 |
考生由考場工作人員統一帶至考生報到處等候接送。 |
四、攜帶物品
1.准考證 (無准考證不得入試場應考,請務必攜帶)
2.繪畫用具(繪畫用具請備齊,考試時不得跟他人借用)
3.開水、衛生紙等個人用品
五、注意事項
1.家長汽、機車不可進入校園,家長從正校門帶考生至報到區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離開,不開放查看試場、不開放家長入場,並維持手機開機以便聯絡。
2.報到完畢後學校會進行門禁管制,建議家長離校後, 11 : 50 再到考生報到區接學生即可。
3.測驗之中場休息時間,考生不得離開試場,統一由試務人員帶領到下一間考場,不開放家長入場。
※如遇颱風,依照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停止上班上課之規定,統一延期測驗,並注意市政府、承辦學校網站發佈之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