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一)鼓勵學生奮發向上、敦品勵學、培養健全人格。
(二)選拔品學兼優兒童、以落實民主法治教育。
(三)透過公開表揚,激發兒童向善及榮譽感。
二、選拔要點:
(一)實施對象:一至六年級,每班一名。(含幼稚園)
(二)選拔資格:
1.五育均衡發展,表現優良,品行操守足堪模範者。
2.熱心公益、樂於助人。
3.有特殊優良表現。
(三)選拔程序:
1.各班導師或學生依選拔資格,提出候選模範兒童名單,由同學票選產生。
2.請導師填妥模範兒童個人檔案(如附件),於3 月 6 日(三)前上傳檔案至萬用手冊→107 學年度→00 校務繳交→學務處→活動組→【校內模範兒童選拔】資料繳交→各學年資料夾中。
(四)各班選拔過程應配合實施民主教育、價值教育,以認同模範兒童之優良行為。
三、獎勵方式:
(一)獲選模範兒童學生於兒童節慶祝大會中,由校長頒發獎狀、獎品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二)製作模範兒童榮譽榜公布於公佈欄以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