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教師手冊」部分內容調整,請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該署)114 年 5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2809A 號函辦理轉知。
二、該署前於 111 年度編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教師手冊」,並於同年度於「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及「國教署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網站掛載,以供現場教師運用參考。
三、因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於 112 或 113 年度修正法規,爰該署配合現行法規,調整本手冊部分內容,並重新掛載於網站(下載連結: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12/17/18 ),請協助更新所屬網站之下載連結或手冊電子檔,並向所屬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