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身障工 作小組第 3 次檢討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落實特教生就近入學及安置,請務必轉知特教相關人員 及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