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研習相關資訊:請參閱附檔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六、請核予所屬人員公(差)假登記。
七、檢附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八、本案聯絡人:漚汪國小陳建安 7942012*810 。